青政办函〔2024〕95号
各市、自治州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委、办、厅、局:
《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(2024)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?(2024)》)已经省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一、《目录(2024)》实施动态管理,今后在实施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,对符合市场化配置条件的公共资源项目,按相关程序补充列入目录;对依法不再适宜统一进场交易的项目,由行政监管部门按相关程序进行调整。
二、《目录(2024)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《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欧洲杯足球网:印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(2022)的通知》?(青政办函〔2022〕196号)同时废止。
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?
2024年12月29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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